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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要点,制订学校对区县局(总公司)党校业务指导年度计划,负责组织落实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二、协调校内有关处室对区县局(总公司)党校的业务指导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主办区县局(总公司)党校主体班教学方面的师资培训和全市科研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好党校系统评优工作;
三、负责对全市党校系统函授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及全面评估验收工作;
四、负责市委党校函授学院招生、教学、教务、学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天津分院招生、教学计划的实施和教学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六、负责教学用书的购买、保管、发放工作,以及组织对大专、本科教材编写、审定工作;
七、负责党校系统设立和撤消学区的审批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各学区教师、管理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直属部的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师工作量统计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九、负责市党校教育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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