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函院天津分院教学管理工作职责
一、根据总院教学计划,制定“两院”本科班教学总体计划和党性教育具体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工作。
二、审查各学区、函授站教学具体计划,组织检查其教学计划落实情况。
三、做好各学区、函授站主讲教师的聘任、审查和考评工作。
四、定期组织主讲教师短期培训班、备课会。
五、适时组织开展教学评比、教学观摩、教学研讨等活动。
六、做好考试命题、审题、定题、制卷,以及试卷判阅、分析总结等工作。
七、做好毕业论文的撰写、指导、答辩、评审各环节的组织安排工作,检查各学区、函授站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计划落实情况。
八、负责安排党性锻炼总结、毕业鉴定等工作。
九、做好编辑出版《优秀毕业论文选》、《党校函授教育经验与研究文选》的工作。
十、做好年鉴的资料收集和编写工作。
十一、定期收集教学资料,汇总归档,妥善保管。
十二、完成总院、“两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函院教学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教学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负责拟定各班次、各年级、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制定教学总体计划和各学期教学计划。
三、审定各学区教学具体计划,检查实施教学计划情况和教学效果。
四、负责各学科教学负责人的聘任和学区任课教师资格的审定工作。根据师资队伍的专业知识状况,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召开各门课程的备课会和辅导会,贯彻教学指导思想,统一教学要求。定期组织教学观摩会和教学评估活动,不断地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六、负责组织教学计划确定的考试、考查(含补考)的命题、制卷和试卷判阅工作。
七、制定、部署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计划安排,检查各学区实施情况。
八、负责组织各门课程的录音、复制和有关课程音像制作,远程教学等工作。
九、加强教学管理,深入学区了解教学质量,掌握教学信息,进行教学指导。
十、负责有关教学设备的购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收集、汇总教学资料,立卷建立档案。
十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