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函院天津分院教务管理工作职责
1、按照中函院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2、加强考务管理,安排考试工作,严肃考风,严格考纪,促进考风进一步好转。
3、做好主监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检查指导各学区函授站教务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学员活动。
6、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7、做好文件的收发整理和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函院教务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教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拟定各班次的招生计划,通知、简单;教务工作的请示、报告等有关材料
3、组织招生报名、入学考试、录取工作和每学期学员注册工作。
4、负责拟定设立学区的审批工作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核。定期深入学区,了解教务工作情况,加强业务指导。
5、组织各门课程的考务工作,安排考区、考场和巡视人员。聘请主考人员,定期培训考务人员。
6、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学区执行情况。定期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教务管理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7、负责组织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学员活动。
8、定期组织对各学区办学条件的评估工作。
9、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10、加强对学区教务管理的督促和指导,逐步加强教务管理办公自动化、网络化。
11、负责有关教务设备的购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12、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收集、汇总教务工作资料,立卷建立档案。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