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工作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处务会和全处大会的记录和有关会务工作。

2、负责起草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请示、报告。

3、负责全处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等管理工作。

4、负责本处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及文印设备的保管维护工作。

5、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安排客人的食宿和活动。

6、负责报刊杂志的订阅、收发工作。

7、负责全处资产的登记、核查及管理工作。

8、负责中函院天津分院、市函院和党校教育研究会的财产管理。

9、负责汽车管理,保证正常工作用车。

10、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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