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党校函授教育包括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天津分院和市委党校函授学院两部分,学历层次由大专至本科,共设法律、经济管理、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按中共中央和天津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同等待遇。自1985年经市委批准开办以来,注重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业已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在职党员干部教育实体,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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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院公告栏

·函授学院召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

“三进”工作试点课程座谈会

 

 

 

现任领导

函授学院院长:     杨延浦

函授学院常务副院长:  杨宝生

函授学院副院长: 张 清

函授学院副院长: 汪 悦





 
学习信息

·《学习信息》2007年第三期要目
·《学习信息》2007年第二期要目
·《学习信息》2007年第一期要目
·《学习信息》2006年第六期要目
·《学习信息》2006年第五期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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