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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局(总公司)党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党校校长、全国行政学院院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党校系统科研工作的不断发展,按照《天津市党校系统优秀科研奖励基金条例》规定,将于今年下半年进行天津市党校系统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和科研工作组织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评选的单位。天津市党校系统科研奖励基金单位(不含市委党校)。自愿加入本基金的新单位,按规定缴纳基金后,亦可参评。
2.参评成果的要求。参加评选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各参评单位在职人员公开出版、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专著、论文、研究报告,以及党政机关内部刊物发表的调研报告。各参评单位要在组织动员本单位人员积极申报的基础上,对参评成果进行初评,填写《天津市党校系统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点击下载),并加盖公章;每个参评单位限报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共三项(专著、论文、研究报告三项指标可通用)。
3.科研工作组织奖评选要求。参评单位要如实填写《天津市党校系统第五届科研工作组织奖推荐表》(点击下载)。如在参评材料的审查中发现不实之处,将取消该单位科研工作组织奖评选资格。
4.报送材料要求。①《天津市党校系统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一式二份),参评成果原件(一式2份);②《天津市党校系统第五届科研工作组织奖推荐表》(一式2份),有代表性的科研项目、学术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原件(一式2份),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送时间。2007年7月10—11日
6.报送地点。科研处(市委党校1号楼311室)
联系人:白莹 王沛战 吴建军
电 话:23679025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200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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